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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铁铝制品被列如禁止类商品目录

商务部、海关总署昨天联合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,共计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。佛山出口量较大的钢铁及制品、铝制品名列其中。 
  商务部网站称,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,是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,抑制低附加值、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,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,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。该目录主要涉及动物产品、植物产品、动植物油脂、食品、饮料、矿产品、化学产品、塑料及其制品、钢铁及制品、铝制品。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列入禁止类,包括:皮革制品、动物毛及其织物、鞋靴类、首饰制品、眼镜、钟表制品。 

  相关公告说,该规定自2008年1月21日起执行。此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已向海关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业务,允许在审批的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;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联网监管企业允许在2008年12月21日前执行完毕。上述业务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期,按加工贸易有关规定办理。

  记者注意到,该目录中共有92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是钢铁及制品,而钢铁正是今年欧美对中国频频发起反倾销、反补贴调查的对象。另外,此前已被取消出口退税的铝制品,这次有8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进入禁止类目录,包括铝合金制空心异型材、柱形实心体铝合金以及其他铝合金制条、杆、其他型材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上述所有铝制品及部分钢铁制品用于深加工结转的,被排除在禁止类目录之外。

  据了解,今年1至10月,佛山出口钢铁制品83926万美元,其中以加工贸易形式出口13251万美元;出口铝材72789万美元,其中以加工贸易形式出口1999万美元。此次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发布,意味着部分钢铁及制品、铝制品今后将不能再以加工贸易形式出口。

发布时间:2007-12-25 14:35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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